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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审批部门 |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
办理流程 | 窗口递交--受理通知书(退回)--办理完成 |
办理时间 |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
出版物批发定义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简称出版物许可
证。
经营范围
从事图书、报纸、期刊、杂志、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等的批发以及网上销售
申请基本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申请基本资料
1)公司执照和章程
2)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4)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负责人的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出版物批发可证的变更、续期和年检:
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经营项目等信息。
出版物批发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5年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续办申请。
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出版物经营批发企业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常规性、真实性审查工作。
出版物批发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到或已到5年期限,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注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