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第22号令)、《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系列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单位不得含有外资成份;允许香港及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或占主导权益的电信企业单位。
要结合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我司会制定专业的解决方案,详情电话咨询
根据《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第22号令)、《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系列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单位不得含有外资成份;允许香港及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或占主导权益的电信企业单位。
要结合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我司会制定专业的解决方案,详情电话咨询
工信管函〔2018〕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 为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
2015/4/17 0:15:49